據三湘都市報報道,湖南永州一對夫妻到法院鬧離婚,法官審理後判這對夫妻離婚,並對其共同財產債務進行分割:女方獲得房子、地皮等家庭財產;男方則獲得女兒的撫養權,以及未還清的貸款等家庭債務和債權。
讓男方頗感離奇的是,判決生效後,審理法官隨後調任該院執行局,對判決中涉案財產強制執行,數月後竟然與女方登記結婚。
離婚:
女方得財產,男方得債務
成森林曾擔心年長楊晴4歲,又有過婚史,會被楊晴嫌棄。但楊晴告訴他,自己只談過戀愛,對這些都不會計較。於是,兩人開始交往並結婚。“但沒想到之後的情節,比電影還要離奇。”成森林苦笑。他在一次吃夜宵時,遇上楊晴前夫的前妻。“楊晴此前不僅有兩段婚史,還為兩任丈夫各生下了一個孩子。” 成森林說,“而我從頭到尾被蒙在鼓裡。”
而楊晴則稱由於被告經常夜不歸宿,導致雙方感情惡化,分床近兩年。成森林還“打了她”以及“在外面有過女人”。
成森林與前妻楊晴的離婚,經歷兩次訴訟。
第一次是2006年8月,楊晴向永州市冷水灘區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。此次訴訟在一名時任女法官的主持調解下達成協議:楊晴從成森林處獲得18萬元現金補償;成森林獲得地皮、房產及其他財產,同時承擔債權債務,女兒由成森林撫養。楊晴隨後撤訴,訴訟不了了之。
兩年後,楊晴再次向冷水灘區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,一名周姓法官成為此案的主審法官。
“這次審判結果,前妻幾乎得到了我的全部財產,而我獲得的是幾乎全部債務和女兒撫養權。”從判決書上看到,楊晴獲得的財產包括:位於永州市區繁華路段的一套面積為148平方米的房子、一塊面積為460.6平方米的地皮使用權;而成森林獲得的均為債權。
此外,女兒的撫養權也給了成森林,楊晴則每月向女兒支付200元撫養費直到其成年。
“對於這塊460.6平方米的地皮,我曾向法院提出是我與他人共同所有,不能算夫妻共同財產,但法院沒有採納。”成森林不服這一判決結果,向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。該院經終審,維持原判。
“讓人意想不到的事在後頭。”成森林一臉苦笑。
成森林說,離婚案終審後不久,主審的周姓法官便調至冷水灘區人民法院執行局,並於2011年7月,對他採取強制執行措施,直到他向前妻支付了20萬。隨後,成森林竟然又收到了法院傳票。成森林說,由於當初具有爭議土地的合伙人申請訴訟保全,將已判給楊晴的那塊土地征收款48萬元進行了凍結,楊晴支付了合伙人26萬元後法院解凍。楊晴認為這是婚前共同債務,要求他支付相關款項的一半約17萬元。
結婚:
7個月後,女方與法官結婚
就在訴訟過程中,成森林的朋友告訴他,楊晴與周姓法官已於2012年4月登記結婚了。
“當時我真懷疑自己是聽錯了。”為慎重起見,成森林輾轉確認了此事。他出示了一份從民政系統查詢到的兩人登記結婚信息。
而此案的判決結果,成森林再次敗訴。
兩次敗訴後,不服氣的成森林通過各種途徑奔走投訴。最終,他將此案舉報至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。
今年5月21日,成森林收到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書,決定再審。
7月14日,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四審判庭對上述兩起案件進行了重新審理,擇日宣判。
7月21日,有媒體找到周姓法官。他略顯驚訝,隨後表示:“我沒什麼好說的。”
他說,這起離婚案中,成森林不服一審判決結果,向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,“結果中院還是維持了原判,這說明我的判決結果是經得起考驗的。”他同時也表示,已得知此案在7月14日已由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另行重審,“目前重審結果還沒有出來,一切以判決結果為準。”
對於與成森林前妻登記結婚,他沒有回應。
這個案子確實挺離奇的。這位法官也算奇葩了。
俗話說,清官難斷家務事。這位法官倒是判的乾凈利落,財產歸女的,債務給男的,判完還附帶幫忙執行到底,這一條龍服務不可謂不到位。好嘛,最後直接連人帶財全部接手了。這當然不能不讓前夫心生疑竇,大怒舉報。而法院決定重審此案,也說明此案並非沒有值得推敲的地方。這事,算盤打得響不要緊,事情果然不能做的太絕。法律歸法律,感情歸感情,即使看對眼要結婚也不能把前夫逼急了吧。不過這個案子還是在原來的法院判,估計這位倒霉前夫還是沒啥勝算。
(原標題:湖南永州一法官被指借斷案“奪妻占財”)
- Jul 23 Wed 2014 05:17
湖南永州一法官被指借斷案“奪妻占財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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